隨著房屋的使用年限的增長,房屋逐步走向老齡化,這時就需要特別注意房屋的結構安全,老舊房屋不像新建房屋一樣“強壯”,它會隨著時間的推移,許多的結構部位、結構構件、材料性能等都會發(fā)生退變,需適時的關注房屋的安全,定期對房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,可有效的監(jiān)控房屋的安全情況,及時的對存在隱患的房屋進行修繕維護。
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根據(jù)房屋建筑的類型、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時間情況,定期的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公司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檢測工作。
(一)房屋類型為:學校、幼兒園、醫(yī)院、商場、圖書館、公共娛樂場所、賓館、飯店以及客運車站候車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場所應當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工作。
(二)當房屋使用年限滿30年的居住型建筑應當進行首次安全評估,以后應當每10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(三)當房屋達到所設計的使用年限仍需繼續(xù)使用的,應當每2年進行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(四)建立在河渠、山坡、軟基、采空區(qū)等危險地段的房屋建筑,應當每5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(五)當房屋的梁、板、柱等結構構件和陽臺、雨罩、空調外機支撐構件等外墻構件及地下室工程,使用滿30年應當進行首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,以后應當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(六)當房屋的建立懸桃挑陽臺、外惱、玻璃幕墻、外墻貼面磚石或抹灰、屋檐等,應當每10年進行一次房屋安全鑒定評估。
以上根據(jù)房屋類型、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時間情況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情況,其實各地方住建主管部門早已有相關的規(guī)定。
除以上情況出現(xiàn)下列情形的也需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公司進行房屋安全鑒定:
(一)房屋出現(xiàn)開裂、變形等結構損傷等情況。
(二)房屋地基出現(xiàn)不均勻沉降。
(三)房屋遭受地露、洪水、泥石流、風災等自然災害,可能導致房屋結構損傷。
(四)房屋因火災、爆炸、碰量、振動等原因,可能導致房屋結構損傷。
(五)房屋使用者或所有人擅自變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。
本文標題:老舊房屋使用過程中哪些情況需要進行房屋安全鑒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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