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冊個體戶沒有強制要求刻章,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戶…聽說還可以不記賬?
免稅?避開工商、稅務部門的審查?
你聽誰說的?聽說!
一、“不記賬”之說
個體戶要不要記賬報稅這個問題,小編已經說過多次了,一定要!必須要!肯定要!不然后果很嚴重!
二、“免稅”之說
這是指的個體戶月收入3萬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稅。
換句話說,如果你是個體戶,但已經申請了一般納稅人,那這個優(yōu)惠政策和你沒有一毛錢關系。
況且,除了增值稅之外,公司要交企業(yè)所得稅,而個體戶要交個人所得稅,稱之為“個人生產經營所得”,性質都是一樣的。
敢問,個體戶哪兒免稅了?
三、“免于檢查”之說
首先,個體戶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!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!
《個體工商戶條例》第14-15條寫到:
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,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。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(guī)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,并在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上向社會公示。
此外,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戶,天天有人來檢查食品安全;一些開民宿的,搞工作室的,人家肯定查你消防問題…
四、“行政審批流程較少”之說
第一,個體戶和一般公司一樣,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前置或后置審批的,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。
不需要審批的,全網上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。不存在誰的流程比較少的問題。
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》第三十六條規(guī)定:
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,未辦理變更登記的,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,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敢問個體戶是比公司好到哪里?
照你這樣說,是注冊公司比注冊個體戶更好了?
1、個體戶的名稱中是不能有“公司”二字的
想要高端、大氣、上檔次,還是注冊公司吧!
2、個體戶是不能轉讓的
如你想變更個體戶的經營者,不能像公司那樣,找到一個合適的人就轉讓出去。
3、個體戶開分店有條件
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。
那就再注冊一家個體戶好了,不好意思,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。那公司呢?十家、百家隨便你!
4、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
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,你想像一般公司那樣找人投資可能比較困難,因為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,莫非你要人家“友情贊助”你呀!
5、個體戶的經營風險比較大
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區(qū)別在于: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。
6、個體戶能享受的各類扶持獎勵政策較少
因為個體戶存在的意義主要是滿足一個家庭的溫飽,至于擴展團隊,發(fā)展壯大,乃至成為行業(yè)標桿,這都不是給個體戶的要求,國家自然也沒有照顧到各基礎行業(yè)個體戶的各類扶持、獎勵政策。
所以,你還執(zhí)著于非個體戶不可嗎?
分享題目:到底注冊公司好?還是個體戶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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